全球契约

全球契约这一设想由前联合国秘书长科菲·安南首次提出,旨在使经济产业、机构组织和社会团体达成一项全球性契约,以共同迎接全球化带来的挑战。加盟者有为改善人权、保障劳工权益、保护环境及反腐败作出不懈努力的职责。自2000年正式启动以来,全球契约已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可持续发展倡议。来自130多个国家的4700多家企业、机构相继加入了该契约。

瓦克于2006年加入全球契约。契约加盟者承诺遵守全球契约十项原则。这些原则主要源自于《世界人权宣言》《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》以及《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》。

人权

  • 原则1:企业界应在其影响力范围内支持和尊重国际公认的人权;
  • 原则2:保证不与践踏人权者同流合污。

劳工标准

  • 原则3:企业界应支持结社自由及切实承认集体谈判权;
  • 原则4: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、强制性劳动;
  • 原则5:切实废除童工;
  • 原则6:消除就业和职业方面的歧视。

环境

  • 原则7:企业界应支持采用预防性措施应对环境挑战;
  • 原则8:采取主动行动促进对环境的负责意识;
  • 原则9:鼓励开发和推广环境友好型技术。

反腐败

  • 原则10:企业界应努力反对一切形式,包括敲诈和贿赂在内的腐败。

瓦克的《行为准则》明确规定,每一个瓦克员工都有遵守社会规范、遵循伦理标准、遵纪守法和保护环境的责任。